更新时间:2022.02.02
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需要在三天内提起复核申请。受害人有充分的理由、证据,可以证明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责任认定错误,那么可以在申请复核,让上一级交管部门进行变更或者撤销。对于复核,以一次为限。上级交警部门维持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仍然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应当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由原办案单位重新委托检验、鉴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当事人对检验报告、鉴定
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但是复核以一次为限。且当事人申请复核时要明确其请求以及理由和主要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对方拒签是不影响对交通事故的认定的,签字只是证明当事人收到了认定书,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交通管理部门在经过对交通事故现场的检查、调查、鉴定后,确定交通事故责任,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会写明交通事故中的基本事实、当事人的责任,是必须送达到当事人手中的,是不以当事人是否签名为生效要件的。签名只是证明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不需要当事人双方签字认可的。如果需要签字,应该是送达签收。对方不签字和事故责任认定结果没有关系。对方如果不同意责任认定的结果,只能采取向上级申诉的方式。
发生交通事故后,报警处理的话,交警部门会在出警后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后期赔偿的依据。但如果当事人对交警出具认定书不服,认为交警判责有失公允、乱判的,可以选择通过申诉、投诉的方式来实现权利救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而且复核以一次为限。申请复核的时候要明确请求以及理由和主要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