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3
承包方向发包方索赔的程序为首先在索赔事件发生后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然后向工程师提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工程师在收到上诉资料后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最后再向工程师送交最终的索赔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
分公司,主要是指在资金、业务以及人事等各方面受总公司管辖,但又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原则上,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在法律和经济上分公司没有独立性,并且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它仅仅是总公司的一个附属机构。 根据《公司法》相关的规定,公
1,确认劳动关系后,申请工伤认定。2,要求用人单位垫付医疗费,进行治疗。注意尽量不要自己垫付医疗费,否则以后处理工伤,无论是协商解决还是打官司都非常的被动。3,收集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这一点相当关键,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是申请工伤认定的必备材料
工程合同特别要注意审查以下问题: 1、审查工程总价和款项支付条款之间的联系,也要注意是否有对工程款审计的条款。有些合同在工程概况条款中约定了合同总额,该数额是确定的,但在付款条款中又约定了经审计后再付款,显然,这样的合同条款是相互矛盾的,应
对方拖欠工程款,但是合同被宣告无效的话,这时候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因为合同取得的财产。如果没有办法返还的话,对方应当予以折价补偿。因此,对方仍然需要支付相应的工程费用。换句话说,就算合同被宣告无效,也不意味着受到损失的一方,不能够得到任何
没有合同,拖欠工程款,维权途径如下:1,申请支付令。对于事实清楚,数额不大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直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2,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进行审理,作出裁判;3,判决书生效后,如果对方不还,那么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建设单位与承包方未签订建设施工合同,发生工程款纠纷的,可先与建设单位进行协商沟通,要求其支付工程款,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承包方应当收集证据,证明双方构成建设工程施工法律关系,如招标公告、投标书、中标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工程合同纠纷上诉状应包含以下内容: 1、首先写明当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即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担任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 2、写明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
工程项目合同涉嫌无效的话,当事人可以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起诉的过程中,当事人应当提交书面的起诉状。但是需要注意,如果当事人确有困难的话,也可以口头起诉。而起诉状应当包含以下的内容:当事人的相关信息;对方的相关信息;当事人的具体
公司设立登记是指公司设立人按法定程序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经公司登记机关审核并记录在案,以供公众查阅的行为。在我国,公司的设立必须进行注册登记才能够证明法人的成立。 符合法定条件的公司应当去申请注册登记,首先就是核准名称,如果核准名称通过的话
第一,设备租赁合同要明确设备的信息。例如设备的种类,型号,规格,数量,颜色。第二,设备租赁合同要明确租金的计算方法,租金的支付方式,租金的支付期限。第三,应当明确设备的交付租赁的期限,设备的质量标准,租赁的期限,归还的期限。第四,应当明确在
如果在建筑工地上发生工伤事故,具体的赔偿标准需要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进行确定。除了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治疗费等赔偿,条例中规定了不同额度的赔偿。如果按照工伤伤残等级划分,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每个月领取的伤残津贴随着工伤等级不同,从一
农村自建房买卖合同不一定有效,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如果是同一个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之间签订的自建房买卖合同应当认定有效; 2、如果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只要其符合合同生效要件的,也应当认定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