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8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人以上)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根据行业的不同有所不同,一般三档:10万,30万,50万)。 3、股东共同制定的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
注册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有: 1、有符合法定人数的股东; 2、有公司章程、并经股东签名盖章; 3、股东认缴或实缴了出资额; 4、有公司名称、住所、组织机构。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
《公司法》规定的财务负责人,是指由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担任,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的人。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但是只要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没有明确规定董事不可以兼任财务负责人,那么董事可以兼任财务负责人。
公司注册人的责任如下: 1、依法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规范; 3、对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相关当事人,依法要求赔偿; 4、公司注册人的其他责任。
公司注册人的责任如下: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
发起人若设立注册公司的,应当承担以下法律责任:就公司设立行为须承担的资本充实责任;就公司设立行为须承担的出资违约责任;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须承担的连带责任等。
注册成功的公司法人的责任有: 1、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2、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注册公司财务负责人承担的责任: 1、定期或不定期对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对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内部机构和岗位在内部控制上存在的缺陷提出改进建议。 2、负责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统一管理,每年进行一次财产清查,健全保管
财务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具体负有下列责任: 1、编制财务报表、业务活动报告和预测; 2、监督财务细节以确保满足法律要求; 3、监督财务报告和预算的员工; 4、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寻找降低成本的方法; 5、分
一般在单位犯罪的情况下只追究两种人的法律责任: 第一种人是直接负责人。也就是违法行为的指使者,可以是法人代表、也可以是财务经理、财务总监。第二种人就是直接责任人,也就是违法行为的经办人,一般是单位的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