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婚前男方买的房子,婚后不算共同财产。 我国法律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没有特殊约定,无论结婚多久该财产都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根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
父亲的银行贷款,子女并不需要偿还。首先,在法律上父亲与子女都是独立的民事主体。独立民事主体作出的法律行为,应当由自己独立承担法律后果。换句话说,只要银行贷款不是双方共同签字欠下的,子女就不需要偿还父亲个人欠下的银行贷款。在法律上并不存在父债
房贷不能下来,那么双方可以解除合同。至于这个首付款能不能够退款,要看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房贷不能够办下来。如果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办不下来的,那么这种情况下肯定是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首付款的,还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利息损失,还有其他的损失。如果
满足退房的条件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很多人认为购房合同签了就不能够退了,但是房屋也是商品,满足退房的条件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退款。退房的条件主要包括两种,约定条件和法定条件。约定条件就是指的购房者与开发商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在合同中
房子不可以公证不过户。公证只对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房屋交易虽然办理了公证,但还应该以过户登记为准,如果不进行产权登记的,可能造成自己利益受侵害。因为房子不过户只公证的话,从法律上来讲房子还不是你的。在房产登记中心登记,房屋所有权才
不是夫妻,也可以共同买房。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这时候双方共同买房的关系,被称为共同共有关系,双方可以通过约定以出资额为比例,按份占有该套房屋;也可以约定其他比例,来占有该套房屋。因此,不是夫妻当然也可以共同买房。只是这套房产就会属于购房人
实践中,由于大陆买房具有多项限购政策,特别是针对外籍人士,国家做出了更为严格的规定。因此,许多时候香港籍人士都会选择,自己出资,由他人代办理、代登记甚至是代持房产的方式,来避免繁琐的程序。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由他人代持房产,会导致十分严重的
一般情况下,为购买商品房而给付的定金,一般情况下是不予退还的。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
婚前买房,可以加上女方的名字。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所有权人对个人所有的财产享有处分的权利。而在自己购买的房产上加上第三人的名字的行为,就属于处分个人财产的行为。具体来说,这种行为应当被视为赠与行为。换句话说,男方婚前购买了房产,加上女方的
房子还在按揭的是不可以卖的。 一般情况下,在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必须要保证房产没有任何抵押、查封情况,如果出现房产正在抵押,或被查封中,房管局无法办理过户。所以如果打算卖掉按揭房,首先最重要的就是先将按揭贷款还清,然后再注销抵押,这样就可以进
房子没过户,房屋所有权没有转移,这时双方都可以违约,只是要按照合同里面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来承担违约后果。 但如果是卖方违约,而买方起诉到法院要求继续履行的,法院可能会判决强制过户给买方。 按规定,一方没有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
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能够作为遗产进入继承程序的财产,应当是被继承人个人的合法财产。如果该套房屋是被继承人个人的合法财产,这时候继承人能够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享有相应的继承权利。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我国宅基地不属于遗产,只有宅基地上的老房子,
买别人的二手房是可以按揭的。二手房贷款的流程有以下这些: 1、购房人与售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或房屋买卖合同; 2、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向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买卖双方到贷款银行指定(认可)的评估机构进行房屋评估;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