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30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是指利用信息网络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或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或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非法利用网络信息罪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适用缓刑: 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经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
公安机关关于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立案标准为:如果行为人利用信息网络,具有设立用于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等违法犯罪信息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可构成该罪,公安机关应当予以立案。构成该罪的,可对行为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部司法解释将于2013年9月10日起施行。《解释》明确了适用公诉程序的条件即“严重危害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
《刑法》中没有非法帮助利用信息网络罪,但规定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其构成要件是: 1、侵犯的客体是网络秩序和网络安全; 2、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网络
1、人民法院对于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犯罪分子,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量刑处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法律依据
非法利用网络信息的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的,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知,非法利用网络信息的表现形式包括:设立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发布违法犯罪信息等。需要注意的是,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于2006年5月18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8号公布,根据2013年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4号《国务院关于修改〈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决定》修订。该《条例》共27条,自2013年3月1日
网络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司法机关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会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网络非法经营行为是指,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的行为。如果行为人积极地将获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