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可以变更。 1、需要注意一个问题,即关于允许变更的期限问题。 2、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如果超过期限的人民法院可以不用受理。 3、离婚案件在开庭前尚未超过举证期限,所以变更诉讼请求还
民事诉讼一审开庭前变更诉讼请求是可以的,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因同级别的法规,时间在后的效力优先。因此,变更诉讼请求,应在举证期满前提出。但另一方面,在实践中适用备受争议,法院也使用也较松动,因此
变更诉讼请求的期限为法庭辩论结束前。变更诉讼请求,是指当事人将先前提出的诉讼请求更换为新的诉讼请求,包括原告诉讼请求的变更、被告反诉请求的变更、第三人参加诉讼的诉讼请求的变更。
行政诉讼请求是可以变更的,原则上应当在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之前。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后,原告提出新的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但有正当理由的除外。
变更诉讼请求的期限为法庭辩论结束前。变更诉讼请求,是指当事人将先前提出的诉讼请求更换为新的诉讼请求,包括原告诉讼请求的变更、被告反诉请求的变更、第三人参加诉讼的诉讼请求的变更。
原告可以当庭改变诉讼请求,被告若不同意原告改变诉讼请求,可以反诉。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后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减少请求数额部分的案件受理费由变更诉讼请求的当事人负担。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是就是变更申请人的诉讼请求,将起诉书上的诉讼请求变更为现在请求法院判决的事项。 1、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
变更诉讼请求的法律规定: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行政诉讼案件中并没有专门规定能否增加诉讼请求的问题,但是根据行政诉讼可以参照民事诉讼的规定,当事人是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是可以增加诉讼请求的。
变更诉讼请求的法律规定有: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1、确认之诉 请求法院确认某种法律关系存在或者不存在的诉。分为肯定或积极的确认之诉与否定或者消极的确认之诉。 2、变更之诉(也称形成之诉) 请求法院改变或者消灭现存的某种法律关系的诉。 3、给付之诉 请求法院责令义务人履行一定的实体义务,以
对变更诉讼请求期限的规定,包括“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一审举证期限内”和“举证期限届满前”,因一般认为举证期限应在法庭辩论结束前,因此,当事人应在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诉讼请求变更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