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开庭后,原告是可以变更诉讼请求的,但是变更诉讼请求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开庭后,如果被告一方提出反诉,由第三者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是可以合并审理变更诉讼的请求的。
可以。增加诉讼请求属于变更诉讼请求的一种。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变更请求。在诉讼中是可以变更诉讼请求的,被告可以要求答辩期和举证期。建议在开庭前变更,以免对方当庭要求答辩期。
根据我国民法典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是允许原告变更诉讼请求的。 但需要注意一个问题,即关于允许变更的期限问题。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行政诉讼中,能变诉讼请求。法院在审案时,对于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等事项如果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此原告可以在行政诉讼中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
二审不能变更诉讼请求,只有一审可以变更诉讼请求。一审中,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二审只能按照一审的诉讼请求,不能更改。
离婚起诉后可以变更诉讼请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若是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离婚诉讼中,在举证期限内,能变更诉讼请求。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前述行为是诉讼当事人的权利。
增加诉讼请求,符合行政诉讼法立法的最主要目的。最主要目的,就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即是为遭受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侵害的当事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救济途径,通过诉讼方式保护公民、法人组织或其他组织。在
离婚诉讼中,能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因此,对于离婚起诉书中的诉讼请求,法律允许当事人进行变更,但有一定的时间限制,那就是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变更诉讼请求的请求。
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法院立案之后也可以变更诉讼请求,法律规定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离婚诉讼中变更诉讼请求,可以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来,但是为了降低诉讼风险以及提高诉讼的效率,当事人对诉讼请求的变更申请应尽可能地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