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1
根据《商标法》第十四条,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
中国驰名商标大部分都是通过工商总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与人民法院相比,其认定的驰名商标所占比例更大。在商标注册、使用与评审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与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依据具体事实认定其商标
驰名商标的认定方式包括: 1、通过商标异议案件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 2、通过商标争议案件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 3、在商标管理案件中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 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应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但在某些省或直辖
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如下: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驰名商标的定义是由国家商标局根据
认定驰名商标的标准是:考虑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等因素。符合上述条件的,可认定为驰名商标。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企业获得“驰名商标”认定的法定途径除了直接申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驰名商标外,还有以下四种:一是在程序中一并向商标局申请认定驰名商标;二是在商标争议程序中一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
驰名商标的认定是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认定的,其余情况不可以申请认定。根据《商标法》第十四条,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
中国驰名商标认定途径包括: 1、由商标局依照当事人申请认定,或商标局认为确有必要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可以自行认定; 2、由人民法院依法认定; 3、中国驰名商标的其他认定途径。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目前申请认定驰名商标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 1、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认定; 2、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 3、经人民法院认定。 认定驰名商标应考虑以下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了解程度; (二)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商标任何宣传工
驰名商标认定的条件: (1)相关观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