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噪音扰民的处罚规定如下:一般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社会生活噪声,是指人为活动所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
工地夜间施工造成噪音的,受害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处理:1、找工地负责人、公司负责进行协商,要求停止夜间施工,或至少降低夜间施工噪音。2、电联当地环保局、城建局、城管等相关行政部门,确认工地是否具有夜间施工资格,并举报投诉,要求整治查处这类行为
工地施工夜间噪音扰民,具体处理方法如下: 1、找工地负责人、公司负责进行协商,要求停止夜间施工,或至少降低夜间施工噪音; 2、联系当地环保局、城建局、城管等相关行政部门,确认工地是否具有夜间施工资格,并举报投诉,要求整治查处这类行为; 3、
公园噪音扰民可以拔打110进行投诉处理,对于制造噪音,并影响到他人正常生活的噪音扰民行为人,公安局一般事先警告一次,警告后屡教不改的,根据情况的严重性,处以200元到500元之间的罚款。
1、测量仪器。所有测量仪器均应符合相应标准,使用前必须校准。测量噪声级时,使用精密和普通声级计,如需测量噪声频谱,需要声级计上佩带滤波器;测量等效声级时,使用积分声级计;测量脉冲噪声则使用脉冲声级计;测量声强或分析噪声信号时使用声强计、实时
对于一般的住宅区来说,白天高于50分贝,夜间高于40分贝就达到了噪音标准。对于交通干线两侧的住宅区,昼间高于70分贝、夜间高于55分贝,就达到了环境噪声标准值。
工地夜间施工造成噪音的,受害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处理:1、找工地负责人、公司负责进行协商,要求停止夜间施工,或至少降低夜间施工噪音。2、电联当地环保局、城建局、城管等相关行政部门,确认工地是否具有夜间施工资格,并举报投诉,要求整治查处这类行为
噪声的分类由不同部门针对不同的噪声进行管理,噪音扰民归公安机关管理。工业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固定设备时,对周围生活环境产生干扰的声音,由环境保护局管辖。施工噪声是指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噪声,归环保局管辖。因人类活动产生
噪音扰民归环保部门管理,居民区的噪音标准应控制在45分贝-55分贝之间,超过这个标准的音量,即属噪音扰民。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行为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市民遇噪音扰民可拨打12369
唱歌噪音扰民业主可以向物业反映,由物业出面协调解决,对其唱歌噪音扰民的行为予以制止,同时可以拨打12369向当地环保部门进行投诉,以及直接报警处理。
地铁施工噪音扰民的可以向安监部门、环保部门或当地政府投诉。一般夜间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施工,但抢修、抢险、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夜间施工的应公告附近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