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4
对驰名商标有下列特殊保护:驰名商标所有人对恶意注册的人请求宣告其商标无效的时间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以及驰名商标所有人可以请求对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商标,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等。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商标在保护期限10年内都可以实现跨类保护,如10年期满未续展,则只能按照未注册的驰名商标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得到保护。
可以按照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申请注册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的,不予注册,禁止使用。申请注册不同或者不同商品的商标是复制、复制、翻译他
我国保护驰名商标的方法是: 1、在商标局依法认定驰名商标时,遵循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 2、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积极建立健全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监督检查制度; 3、驰名商标的其他保护方法。
驰名商标的保护方式: 1、驰名商标认定遵循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 2、驰建立健全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监督检查制; 3、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按照注册驰名商标依法予以保护。
驰名商标的保护方式: 1、驰名商标认定遵循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 2、驰建立健全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监督检查制; 3、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按照注册驰名商标依法予以保护。
根据《商标法》第13条第2款的规定,对已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保护,即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驰名商标的保护如下: 1、申请注册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的,不予注册,禁止使用; 2,不同或者不同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复制或者翻译他人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可能损害
对已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保护,即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墓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驰名商标的使用寿命应当从两个维度进行分析: 1、于商标的有效期。注册商标有效,未注册商标无有效期。商标长期使用宣传的,成为驰名注册商标的。那么驰名注册商标作为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也是十年。超过有效期后,该商标未续展的,可以继续作为未注册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 1.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驰名商标的年限。法律仅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是十年。期满前十二个月或者在期满后六个月可以续展,续展的商标权人继续享有商标专用权,并且续展次数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