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2
行政诉讼二审申请再审之后,如果再审申请被驳回的,可由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下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或者请求其上级人民检察院对其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但是必须符合各人民检察院认为二审裁判确有错误的条件。
申请再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再审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二)再审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再审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
收到再审通知书: 1、应当积极应诉。 2、对方申请再审,说明案件的判决结果对对方不利。相反,就是对自己方有利。应当提交证据证明案件判决是正确的,没有错误的。 3、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来审查原判是否确有错误,是否需要裁定进入再审程序。
可以向检察院提起抗诉申请。当事人不服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二审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可以向原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应当通过原
发现已经生效的判决和裁定有以下情形,当事人直接向检察院提出行政诉讼再审申请就可以了: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
需写明:申请人、申请事项、事实与理由。 申请再审注意事项: 1、当事人不服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二审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可以向原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
申请再审的方式是: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或者是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同时,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并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人数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 当事人向上
若当事人要对已经作出二审判决结果的行政诉讼申请再审,应当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的申请书,并提交认为二审的裁判文书确有错误的证据。并且需要在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的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不同的启动再审的部门也反映了当事人有不同的申诉救济途径,当事人不仅仅可以到中级人民法院反映诉求,也可以到省高院、检察院进行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