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30
行政诉讼申诉期限是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申诉的情形包括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等。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相关期限为六个月。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超过该期限的,则法院一般不会受理当事人的起诉。
行政诉讼的二审期限一般是三个月,从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上诉状之日起计算。如果发生了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限的,则要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要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行政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行政诉讼时效是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
行政处罚诉讼时效为六个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定期限是
行政诉讼中,答辩期限一般是十五日。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行政诉讼有六个月的有效期限。自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如果当事人是间接起诉的,即先复议后起诉的,则有十五日的有效期限。
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一般是六个月,这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期限;但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而起诉的,起诉期限是十五日,从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算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诉讼如果适用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为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 如果适用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一般为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如果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