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犯罪对象是各种依照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人。 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窝藏或包庇犯罪人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是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
所有者权益的来源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资本、其他综合收益、留存收益等,通常由股本(或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含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其他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构成。
变更法定监护人的条件: 1、监护人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 2、监护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 3、监护人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指定居住监视是否可以探视。探视亲人只要遵守相关规定就可以了。监视居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
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
从看守所转为监视居住是否更严重。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取保候审变更为逮捕的条件包括:1、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2、有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或者公共安全的;3、可能打击报复被害人、控告人、举报人的;4、可能对证据进行毁灭或伪造,干扰证人作证或者进行串供的;5、有自杀或者逃跑企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监视居住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告人,应当变更强制措施,决定逮捕: 1、已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被告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第71条、第77条的规定,不逮捕可能发生社会危险的; 2、应当逮捕但因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而未予逮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