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1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刑事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2、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3、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除此以外,具有下
不会,二审都是合议庭审理的,不存在简易程序。一审,案情简单的,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一个审判员独任审判。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的案子,到二审法院,一律要组成合议庭审理,不存在简易程序的问题。
以下情形不适用简易程序: (一)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二)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三)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要短于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
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的相关规定是: 1、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比较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2、裁定适用普通程序的,审限变更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形的可以延长。
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的规定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各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说明该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属于轻微的交通事故。对于交通事故中仅仅造成人员轻微伤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财产损失的,公安交通部门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但是有交通肇事犯罪嫌疑的除外: (1)交通事故发生财产损失,当事人对成因或者事实存在争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民事案件的简易程序是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刑事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简易程序只适用于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均不适用简易程序。简易程序只能由基层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2)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3)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