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1
可以。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审理并作出缺席判决,不能因出现此种情况而将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只有在发现所审理的案件不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或者在简程序审限内不能审结时,才应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基层人民法院”的部分“一审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1)限于基层人民法院,是因为中级以上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通常情况下在本辖区内属于重大复杂的案件; (2)选择一审案件,是因为二审案件,一般都在事实认定或者法律适用方面存在争议,因此
被告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法律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审理并作出缺席判决;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在民事诉讼中,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有被告在起诉时没有明确下落的、重审案件、再审案件、涉及公共利益的、一方当事人人数总多的、第三人之诉等;在刑事诉讼中,不适用建议程序的情形有被告人有特殊情况比如聋哑人、有被告人不认罪或对简易程序有异议、社会影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无需立案,当场实施处罚, 二、可以由一个执法人员单独实施, 三、对证据的要求标准低,只需收集必要证据, 四、无需制发书面的《行政处罚告知书》,可以口头告知;当事人申辩的,记入笔录。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不符合民诉法142条规定的情形的,不适用简易程序。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必备条件有: 1、处罚较为轻微,即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对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 2、违法事实确凿; 3、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
(一)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 (二)发回重审的; (三)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 (四)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 (五)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第三人起诉请求改变或者撤销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 (七)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刑事诉讼法对简易程序规定有: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审判人员应当询问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意见;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经审判人员许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同公诉人、自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互相辩论等。
刑事案件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如下: (1)对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 (2)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依据刑法的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3)被害人起
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的必备条件有: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行政处罚力度较小,为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主要有三点: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认罪认罚不一定当庭宣判。法庭宣判是宣判的形式之一。完成合议庭评议或独任审判员的审判工作,立即在法庭上宣布判决。刑事判决当庭宣告的,应当在五日内送达。法庭判决的条件包括: 1、案件事实清楚。案件事实清楚是判决案件的基本条件。只有事实清楚,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