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0
民间借贷预先扣除利息的处理:扣除行为认定无效,按照扣除后的金额为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我国法律明文禁止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借款利息的行为。
我国法律所保护的民间借贷利息是有上限的,超出这一上限的将被视为是高利贷,并且该超出部分是不受保护的。目前,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保护上限是LPR的四倍,是浮动的利息上限。但是如果借贷行为时发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前的,可参照原告起诉时一年期
可以。当贷款人的贷款期限够长,其贷款的利息就会超过本金。而利息超过了本金也并不代表违法,只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就是合法的。
民间借贷的纠纷在法院判决后,其利息不会一直计算,但会算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民间借贷利率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受法律保护。 以2021年9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4倍计算为例,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15.4%。
民间借贷得到的高额利息不需要主动退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
民间借贷法院判决后利息不会一直计算的,但会算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等。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是不需要支付利息的。法律规定,合同无效的,行为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合同双方或一方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一般来说,民间借贷是合法的,由于民间借贷多属私人交易行为,往往与冒险、投机、隐秘、暗箱如影随形,且中间环节多,形成了或长或短的资金链。其中某个环节出现问题,很容易引发严重的连锁反应。所以借贷必须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否则不受保护。民间借贷的
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利息约定不明的视为没有利息;如果是其他民事主体的利息约定不明的,则可以协议补充;如果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则可以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来确定。
借款合同中,利息和违约金可以共存。关于利息和违约金的约定并无冲突,相互之间没有排斥性,因此在借款合同中,可以约定借款期间的利息以及未按时归还借款应该支付的违约金,当事人针对这两点提起的诉讼请求,也应该得到支持,但是不能超过一定的数额。
民间借贷不可预扣利息或者缴纳保证金。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并计算利息。保证金同样适用上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