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8
挪用公款罪中国家工作人员是犯罪主体。构成挪用公款罪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
挪用资金罪可通过以下要件进行认定: 1、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 2、一般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3、行为人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
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是: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挪用公款罪的未遂的情形: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挪用公款犯罪行为,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将公款挪出的; 2、行为人已经挪出公款,但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使用公款的。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具体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法院对挪用特定款物罪量刑的具体标准是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对保管、分配和使用特定款物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挪用公款罪的构成特征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是挪用的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挪用公款罪的特点是:挪用的本意,是指公款私用、移用、占用、借用。行为目的是为了使用,而非占有公款。挪用公款具有非法性。挪用并不侵吞公款,而是准备归还,具有擅自借用的特性。挪用公款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我国《刑法》中对于挪用公款罪的涉案数额进行认定的规定包括: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进行非法活动的; 2、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挪用公款罪立案标准如下: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2、挪用公款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私人挪用公款量刑标准是:私人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应该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