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行政法规有权设定行政许可,但是也有相应的限制。只有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才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
2003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
行政许可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行政机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性质、事实、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行政许可设定机关是全国人大、国务院、地方人大,各自可以以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要符合法律设定的行政许可的规定,地方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行政许可的规定。
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机关的法律规定: 1、行政许可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在职权范围内实施; 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应当在授权范围内实施; 3、行政机关可依法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但委托机关应将受委托行政机
行政许可设定机关的规定是要遵守法定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高效便民原则以及信赖保护原则。设定行政许可应当遵循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2003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
我国行政机关对于以下事项是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 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2、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
以下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2、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