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31
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走私淫秽物品,达到下列数量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较轻”: (一)走私淫秽录像带、影碟五十盘(张)以上不满一百盘(张)的; (二)走私淫秽录音带、音碟一百盘(张)以上不满二百盘(张)的;
走私淫秽物品罪是指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走私淫秽物品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自然然均可以构成本罪,并且还可以构成单位犯罪。《刑法》规定,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走私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走私淫秽物品怎么认定1、在主观方面,走私淫秽物品罪须具有故意和牟利或传播的目的才能构成。所以如果行为人不知道其所运输、携带、邮寄进出境的是淫秽物品,而认为只是一般物品,即使其故意以藏匿、伪装、瞒报
走私淫秽物品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和社会管理秩序。 2.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走私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行
走私淫秽物品罪,指违反国家海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逃避海关监督管理,将国家明令禁止的淫秽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运输、携带、邮寄出境的行为。构成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
[刑法条文] 第152条 。[相关法律法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走私、制作、销售和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分子的决定》(1990年).12、28) ;国务院《关于禁止淫秽物品的规定》 ;《
根据我国《刑法》的明确规定,淫秽物品主要指的是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具有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如果是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是不属于淫秽物品的。并且,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追诉时效为十五年。我国刑法规定了犯罪的追诉时效期限,如果最高法定刑不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则经过五年追诉时效期限届满;如果法定的最高刑罚在五年以上不超过十年的,则经过十年追诉时效期限届满;法定的最高刑罚是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可以进行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若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缴纳完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者是提出了相应的保证人之后,保证自己能够随传随到的情况之下,司法机关对其暂时解除羁押的一种强制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