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1
一、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二、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三、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
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而继承遗产的比例,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
法定继承的,由其他继承人继承。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
一、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二、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
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
民法典中继承人继承遗产的顺序为:1、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在继承开始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则再由第二顺序继承
财产继承权原则是: 1、团结和睦、互谅互让原则,继承人的继承权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法定的继承人有平等的继承权、继承人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2、继承权平等原则: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继承权平等; 3、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 按照《继
遗产继承份额确定的规定如下: 1、对于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适当的予以照顾,适当的多分一定的份额;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