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代通知金的计算是: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对没有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的,需要额外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
单位支付的代通知金一般要按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来确定,一般包含补贴。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劳动者,且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的,就应当支付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企业辞退员工不一定要支付代通知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对于非法辞退员工代通知金我们国家规定的是不需要支付的,但是是需要给员工赔偿的。因为代通知金是在合法的途径上辞退员工才需要支付的。 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的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符合无过错性辞退的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予以辞退是合法的,但还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或者依法向员工支付代通知金,即一个月的工资也是可行的。
代通知金,即代替通知金,是非法律用语,《劳动法》中没有“代通知金”的概念。代通知金是香港和台湾的说法,就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
代通知金的标准按照员工上一个月固定工资标准支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通知或者支付代通知金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岗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
一个月的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