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公司破产对股东个人财产一般没有影响。公司以破产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应当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出资违法行为主要有三种: 1、公司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 2、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货币财产; 3、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
不可以。以股东身份在《投资协议》上签字,只是未到工商部门办理股东登记。在约定出资份额后以汇款形式实现了实际出资到位,享有一定比例的公司股份,如果这名股东持有公司财务出具的借条以及《还款计划书》是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出资额的。
股东出资的违法行为:一是虚假出资,即宣称其已经出资而事实上并未出资,其性质为欺诈行为;二是抽逃出资,即在公司成立后或资本验资之后,将缴纳的出资抽回,其性质亦属欺诈。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
股东出资的违法行为有公司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货币财产;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
1、公司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 2、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货币财产。 3、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抽逃出资是指公司成立后,发起人、股东恶意逃匿、撤回实际缴付用于出资的货币、非
公司的股东可以成为职务侵占的主体。 股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构成职务侵占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可以,但是是此个体户的经营者而已,不能以此个体工商户的名义。个体户不是单位,是属于自然人的,而且是属于无限责任的个体经营,所以是不可以做为股东的,目前法律规定的个体工商户还不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主体,登记类法规尚未将其列入股东范畴。
可以,法律没有禁止规定。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是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工会、政府委托国资委。那么,合伙企业为非法人组织,可以是公司的股东。但根据《公司法》第57条规定: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为自然人和法人。 也就是说,合伙企业可以为一人公司的股
公司的是独立的法人,有独立的财产权,以其自有财产对外承担债务。公司破产,只需要以公司所有的财产清偿债务,与股东个人财产无关。 但是,如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无法分离,混合在一起的,对于公司债务,股东应当承担继续偿还责任。
公司的是独立的法人,有独立的财产权,以其自有财产对外承担债务。公司破产,只需要以公司所有的财产清偿债务,与股东个人财产无关。 但是,如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无法分离,混合在一起的,对于公司债务,股东应当承担继续偿还责任。
捡到东西不还的,属于违法行为。如果行为人捡到他人东西后,将其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还会构成侵占罪,一般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