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7
刑事诉状一般在立案后五日送达,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起诉状是法院经过侦查或审查确认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应依法交付审判,而制作的文书。对起诉状送达的时间法律上有一定的规定。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后,应该同时将抗诉书副本交给当事人;即检察院抗诉应当通知被告人。在被告人提出上诉而公诉人(即检察院)不提出抗诉时,上级法院仅针对上诉人提出的上诉进行审理。如果检察院未针对一审判决提出抗诉,那么二审法院作出的裁决应当是有利于
刑事抗诉书应当送达被告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
刑事抗诉书,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或裁定依法提出抗诉时,所制作的文书。人民检察院对于刑事案件,是有抗诉的权利的,如果对人民法院的一审裁判不服的,是可以在法定的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
1,起诉书会送达被告人(被起诉人)。2,检察院做出起诉决定后,会向有管辖权法院提交起诉书,法院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将起诉书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3,《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一百八十二条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必须通过一审人民法院提交抗诉书。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在抗诉期满后3天内将抗诉书与案件相连,证据转移到一级人民法院,将抗诉书的复印件交给当事人。
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民事诉讼法》第79条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受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
检察院抗诉失败,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般情况下,如果对省高院的判决不服,可以是继续申诉,也可以申请抗诉。申请抗诉可向省检察院提出,省检是向高院抗诉,检察院定不抗诉的案件,在进行申诉。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可以
检察院不支持抗诉还能申诉。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抗诉的决定,当事人只是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但是仍然可以进行申诉。如果对省高院的判决不服的,那么可以是继续申诉也可以申请抗诉。申请抗诉的,那么可以向省人民检察院提出,省检一般是向高院抗诉,
法院传票的送达方式一般是依据刑事诉讼法或民事诉讼法等程序法规定的送达方式进行送达,送达方式法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法:1、直接送达:是指法院通过工作人员将法律文书或传票直接送达到收件人手中,不通过别人转交或其他环节。送达回证由当事人直接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