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适当补偿。 划拨的土地是属于国有土地,划拨的土地是无偿取得的,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时,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适当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
国家划拨土地中的农用地征收流程如下: 1、向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 2、申请且批准同意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进行征地公告; 3、听取被征收农民的意见; 4、制定并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实施。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
视情况而定,有的情形有补偿,有的没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国有划拨用地属于特殊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遇到征收的时候除了结合现有地价水平和剩余使用年限之外,还需要扣除40%的土地出让金,剩余的才能算是划拨用地的补偿费用。具体的补偿还是要根据当地的政策进行综合的计
国有划拨土地被征收该按土地原区位、原用途、原产值赔偿,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一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无偿收回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主要包括《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五)两项以及《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违反《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八条
国家土地征用的补偿标准为: 国家征收土地为集体土地时,按照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对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其中赔偿范围包括:1、土地补偿费,即对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即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
划拨土地的房子拆迁的赔偿如下:拆迁对划拨土地是不赔偿的,只对土地上的附作物进行赔偿,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土地补偿费是指因国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的补偿。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征收土地补偿包括青苗、地上物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