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1
能行使。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债务人死亡的,可以向其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追偿,但是对于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则其继承人不承担偿还责任,如果其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的,则也不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债务纠纷诉讼中,原告去世的,法院应当中止诉讼,待找到原告的继承人并确定继承人继续参与诉讼的,恢复诉讼,继续审理该案并作出判决即可;如果债权债务关系属实,那么债务人应当依法向原告履行债务。如果没有继承人或者说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法院则应当裁定
死亡赔偿金是不能够代位继承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死亡赔偿金是对近亲属造成的物质性损失的补偿。
亡者生前债务引纠纷的处理方式为:该债务应当由其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来清偿。而对于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债务,继承人可以自愿清偿,也可以不清偿;双方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纠纷的,则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当事人要行使债务代位执行权,则应当获得胜诉判决,并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冻结被执行人对他人的到期债权,并通知被执行人的债务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义务。
不能代位继承死亡抚恤金。死亡抚恤金不属于遗产,任何人无法继承。死亡抚恤金是事故方发给家属的补偿,不属于死者,死亡抚恤金的分配方式和遗产的法定继承方式基本一样。
代位权的行使,原因在于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次债务人也未主动履行债务,双方均有过错,尤其债务人往往有逃避债务履行的故意。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
债权人代位权其行使要件是: 1、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 2、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 3、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受到影响; 4、代位权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
债权人可以向次债务人形式代位权,当债务人对于第三人享有债权,其怠于行使债权,使得债权人的债权难以实现的,债权人得以行使代位权,但是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的除外。
1.以债务人为被告提起的诉讼的管辖不能吸收代位权诉讼的管辖,以债务人为被告提起的诉讼与代位权诉讼的管辖为同一法院的,则发生管辖竞合,由同一法院另案受理; 2.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超过债权人代位请求数额的债权部分起诉次债务人的,人民法院应
夫妻共同债务一方死亡的情况下,属于共同债务的部分,由生存一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夫妻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是无条件的,它并不以死亡一方有无遗产或夫妻双方婚后有无共同财产为条件。属于个人债务的部分,由继承在继承范围内予以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