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6
非法采矿罪最新司法解释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实施非法采矿行为,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十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
我国罪行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非法采矿罪的立案追诉标准: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擅自采矿的,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在五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也规定了本罪中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情形:无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的;采矿许可证被注销
非法采矿的规定有: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
非法采矿罪的构成要件是: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矿产资源和矿业生产的管理制度以及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矿产资源保护法的规定,非法采矿,矿产资源破坏的行为;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犯罪主观上出于故意。其主观目的是为获取矿产品以牟利。
客体要件:国家对矿产资源和矿业生产的管理制度以及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 客观要件:违反矿产资源保护法的规定,非法采矿,矿产资源破坏的行为; 主体要件:一般主体; 主观要件:主观上处于故意。
明确了实施非法采矿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十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的;在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采矿,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或者在禁采区、禁采期内采矿,开采的矿产
为依法惩处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犯罪活动,相关的司法解释例如: 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破坏性采矿罪中“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是指行为人违反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矿产资源,并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非法采矿罪属于刑事犯罪,是破坏矿产环境资源类的犯罪之一。非法采矿,即无证开采,是指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进入国家规划矿区等地,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行为。
非法采矿定罪的方法主要是证明行为人非法采矿的行为符合非法采矿罪的构成要件。根据法律规定,非法采矿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矿产资源和矿业生产的管理制度以及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矿产资源保护法的规定,非法采矿,矿产资源破坏的行为
1、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十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的; 2、在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采矿,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或者在禁采区、禁采期内采矿,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五
非法采矿案件量刑标准如下:非法采矿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或者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
非法采矿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但一般限于直接责任人员。 2、本罪主观上出于故意,其主观目的是为获取矿产品以牟利。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矿产资源和矿业生产的管理制度以及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 4、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