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1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之一就是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名称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法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公司名称必须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还应标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样。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一定的组
关于执行董事的规定有,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董事,不设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
公司法对股东诉权主要作出了以下规定: 1、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依照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违法或者违反公司章程,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违章,损害
《公司法》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有,应先计算出可供分配的利润,然后提取法定公积金。最后向股东支付股利,原则上按照持股比例分配,但是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另有约定除外。
公司法中对于股东分红的相关规定包括有: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公司法对公司的清算有以下规定: 1、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除因分立或者合并而解散的情形外,应当成立清算组; 2、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通知并公告债权人; 3、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依照清算方案以公司财产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 4、
新《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向外转让股权需要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向内转让不需要其他股东的同意,其他股东也没有优先购买权。股份公司的股权转让不用通知其他的股东。
新公司法对无形资产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无形资产即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例如,货币资金、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专利权、商标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
虚假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或者违反出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等,欺骗债权人和社会公众,骗取公司登记的行为。虚假出资和未交出资款不同,区别在于前者是无代价而取得股份,行为性质为欺诈。
关联企业主要由《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关联企业,是指公司与公司之间存在经济联系以及利益上的归属关系。通过控制和被控制关系形成的关联企业主要有母子公司之间;同一母公司的各个子公司之间;不存在投资关系,但存在控制和被控制关系的公司之间。
新公司法对出资形式的规定有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公司法》对于出资期限并没有规定,实践中股东缴纳出资期限,应当由公司章程规定。约定了出资期限的,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股东有下列权限: 1、股东身份权。 2、参与决策权。 3、选择、监督管理者权。 4、资产收益权。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 5、退股权。 6、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