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2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合法,前提是受让方、使用方必须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转让行为经过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为不合法,应认定无效。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体的法律规定如下: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国家规定,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可以抵押。根据法律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其中包括宅基地使用权: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
宅基地使用权一般不可以继承。宅基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集体召开会议统一进行讨论审批分配,宅基地使用权不属于被继承人遗留的合法财产,不能被继承。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可以继承。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是不可以的。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是不可以进行抵押的。 所谓农村宅基地,是指按照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的、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
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如下: 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 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 审批登记注册,颁发
违法的。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买卖宅基地是违法的。但是按照规定转让宅基地使用权是合法的。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特点是: 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具有人身属性; 2、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具有限制性; 3、宅基地使用权具有福利性和无期限性。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以下特征: (1)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具有特定身份性: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原则上限于本集体组织的成员。 (2)宅基地使用权权利行使受限性:农民出卖、出租、抵押自己的房屋及宅基地都受到限制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宅基地使用
满足一定条件时,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让。转让宅基地使用权首先转让相对人需要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然后还需要经过集体经济组织的批准才能进行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