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下来后,对认定结果不服的,可以在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
单位或者职工一方申请工伤认定的,一般要六十日出结果,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算起;如果申请中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则十五日内就会出结果。
申请工伤认定一般60日内出结果。工伤鉴定申请材料如下: 1、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2、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 3、《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 5、员工的居民
工作中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30日内(时限)申请工伤认定,超过30天不超过1年(时效)单位也可申请,但工伤认定之前的费用由单位承担。单位不为职工申请认定,职工或者近亲属可在1年内(时效)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
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是发生工伤后,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可以在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情况特殊的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对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不服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在收到该决定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 对不子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不服的或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
工伤认定的报销时间没有限制。《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审计需要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对职业病诊断和诊
依据行政法的规定,通常情况下会在60日内出结果;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也有例外,比如出现一些情况复杂的,因为客观原因,不可抗力等无法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
当事人对工伤认定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六十天。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而工伤认定也属于行政行为,因此期限是六十天。
工伤认定时间期限是用人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职工可以在一年内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