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9
发生交通事故后要立即停车并保护现场,如果有人员受伤的要立即抢救伤员并报警以及拨打急救电话,并标明因抢救伤员的位置变化。 如果没有人员伤亡,仅发生轻微财产损失的,且双方对事故成因无争议的,可以自行撤离现场私下协商处理;有争议的应当报警处理。
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一般情况下,先报警。车辆受损的,首先标明事故车辆位置,然后把车辆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然后打电话通知保险公司,让保险公司派人来核定损失。交警在现场勘察完后,再制作事故认定书来定责,交给事故当事人。如果当事人
1.事故发生后,应第一时间开启危险警示灯(俗称“双闪”),并在车后放置危险警示标识,以便提醒后方车辆注意绕行,避免二次事故发生。2.检查对方驾照及车辆手续,其中车辆手续包括:车牌、年检、行驶本及交强险等。确认对方是否为无牌车辆,驾驶员是否存
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
如果对事故认定书不认可,可以在收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申请复核。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交通事故交警不受理的,那么最大的可能就是不属于受理的范围。第一种情况就是不属于管辖范围,第二种情况就是是否是事故发生之时没有报警的,之后再报警的,然后不属于受理的情况,先弄清楚不受理的原因。
交通事故交警不处理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交警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履行自己的职责,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警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在经过勘验、检查以及调查后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警不处理交通事故的
交通事故处理不满意当事人可以就赔偿争议向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或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者可以直接向交通事故发生地、被告人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积极与对方协商赔偿调解事宜,交通事故处理有规定的期限,但是这个规定力度不大且有很多处理操作的空间,因此约束力不强。另外对方如果不能提供详细的费用证明单据的,你方有权追讨所垫付的费用。 2、如果交警已经出具了交通事故认定书并双方签字,除非
交通事故对方不来处理,可以找负责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处理,先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邮寄肇事方,然后到法院起诉,胜诉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等等。
交通事故一直不处理受害人可以报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如果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