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6.29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应该拟定收回的主体单位名称和被收回人的名称;结合评估公司的价值评估,明确补偿价格为多少万元,包括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拆迁补偿等费用;主要被收回人协助履行注销抵押登记,涉及查封的,应在一定的时间内向执行法院申请解除查封。同
土地使用权年限届满到期未续期的可以收回,也可以提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再次申请的期限应当不超过30年;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到期的,自动续期。
死亡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置方式: 1、国有土地使用权,继承人可依法继承; 2、对于农村土地使用权中的宅基地使用权,不可以继承。但宅基地上有房屋的,房屋可以继承,在房屋存续期间内,继承人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 3、其他处置方式。
土地使用权确认书可以通过出让、划拨、转让三种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三种,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1.办理流程。档案室(查询发证资料)报纸刊登遗失声明(公开发行的报纸)测量队实地测量(宗地图)总窗口受理进入流程办2.所需资料 (1)原发证档案; (2)登报声明作废的报纸原件; (3)土地使用权人遗失补办土地证书的承诺书; (4)地籍调查
购房前弄清土地使用权可以到当地国土部门查询,注意看证书是否办理出让;或到工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调查核实房屋用途和土地用途,查验房产证及土地使用权证。
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三种方式: 1.出让方式有招标、拍卖、挂牌、协议; 2.划拨土地使用权不需要使用者出钱购买土地使用权,而是经国家批准其无偿的、无年限限制的使用国有土地; 3.转让方式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等。
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由土地管理部门代表市政府与土地使用者以土地的公告市场价格为基准,经过协商确定土地价格,并将土地使用权让与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如下: 1、供应商业、旅游、娱乐、工业用地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以及有竞争要求的工业用地; 2、划拨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 3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计算: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土地出让金。1990年5月19日(含当日)以后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土地出让金。
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行为。
土地使用年限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