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行政诉讼涉密证据的质证规定是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质证。行政诉讼质证的法律规定是:在法庭上出示证据,然后双方针对对方出示的证据进行质询和解答,通过这个程序来证明案件事实真相。但是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行政诉讼涉密证据的质证规定是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质证。行政诉讼质证的法律规定是:在法庭上出示证据,然后双方针对对方出示的证据进行质询和解答,通过这个程序来证明案件事实真相。但是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经庭审质证。未经庭审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在开庭时公开质证。 当事人在庭前证据交换过程中没有争议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经庭审质证。未经庭审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在开庭时公开质证。当事人在庭前证据交换过程中没有争议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
(一)对书证的质证: 1.书证的来源及其内容 2.书证的证明价值 3.书证的合法性 (二)对物证的质证: 1.物证的真伪。 2.物证要证明的问题以及与本案的联系。 3.物证取得程序是否合法。 (三)对证人证言的质证: 1.证人与当事人的关系
质证,是指一方当事人在行政法官主持下,对对方证人所作的盘问。行政诉讼质证,指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在法官主持下,于证据交换或庭审中,对对方展示的证据进行辨认、质询、说明、解释以确定证据效力的活动。质证的价值,在于提高证据的可采性,寻找可定案证
行政诉讼中应对证据质疑: 1、看定案依据的证据是否具有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 2、看与案件有因果联系和条件联系; 3、看证据有无证明力以及证明力的大小。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经庭审质证。未经庭审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在开庭时公开质证。当事人在庭前证据交换过程中没有争议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
行政诉讼质证的要求 (一)对书证的质证对于书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质证:1.书证的来源及其内容书证的来源是指证据是由谁提供的,由谁收集的,证据是怎样形成的,它的形成、提供、收集受到了哪些因素的影响。对书证内容的质证,主要是审查证据所反映的事实
(一)对书证的质证:1.书证的来源及其内容2.书证的证明价值3.书证的合法性 (二)对物证的质证:1.物证的真伪。2.物证要证明的问题以及与本案的联系。3.物证取得程序是否合法。 (三)对证人证言的质证:1.证人与当事人的关系;2.证人证言
行政诉讼中应对证据质疑: 1、看定案依据的证据是否具有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 2、看与案件有因果联系和条件联系; 3、看证据有无证明力以及证明力的大小。
行政诉讼证据的举证责任一般由被告承担,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经庭审质证。未经庭审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在开庭时公开质证。 当事人在庭前证据交换过程中没有争议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