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2
承运人责任险赔偿承运人依法或者合同规定的货物损失的赔偿责任,是根据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货物本身的价值、包装费、运费、杂费、保险费等标准进行的赔偿; 在赔偿限额的条件下,保险人还应当按照本标准承担责任。如有免赔额,应先扣除免赔额。 《中华人民
承运人的免责事由: 1、不可抗力。即无法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货物的自然属性或合理损耗。 3、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交强险责任免除包括: 1、因被保险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2、第三人以非法手段非法占有车辆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 3、驾驶人没有驾驶资格或酒后驾驶的。
交强险责任免除情形有: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
担保人责任的免除情形包括: (一)在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未取得保证人同意的。 (二)在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 (三)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或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担保人责任的免除情形包括: (一)在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未取得保证人同意的。 (二)在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 (三)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或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承运人的免责事由包括以下几种: 1、不可抗力,即无法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不可抗力作为人力所不能抗拒的法定免责条件,也同样适用于货物运输合同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情形; 2、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因货物自然
承运人责任险赔偿承运人承担的货物损失依法律或合同规定的赔偿责任,系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货物本身的价值、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等标准赔偿; 保险人在赔偿限额的条件下亦按此标准承担责任,若有免赔额时,还应先扣除免赔额。
合同解除后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解除后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但关于违约责任的条款继续有效,违约方需要依约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责任免除的形式主要有: (1)时效免责,即法律责任经过了一定的期限后而免除。 (2) 不诉及协议免责,是指如果受害人或有关当事人不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就在实际上被免除,或者受害人与加害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担保人不担责的五种情况: 1、超出“担保责任期限”。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担保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3、债权人与债务
交强险责任免除事由包括: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