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行政诉讼中被告的确定规则是: 根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 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
行政诉讼的被告可以通过如下方法进行确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
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
行政诉讼案由的确定: 1、行政作为类案件案由的结构为:管理范围和具体行政行为种类; 2、不作为类案件的案由原则上仍适用作为类案件案由结构,但又要体现此类案件的特色,其确定方法是:以“诉”作为此类案件案由的第一个构成要素;以行政主体的类别作为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
行政诉讼中被告的确定规则是: 根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 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相关规定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
行政诉讼证据是指在行政诉讼中用以证明案件事实情况的一切材料和事实。 真实可靠的证据是法院判案的根据,这部分证据称为“可定案证据”。可定案证据具有三方面的特征: ⑴客观性;⑵相关性;⑶合法性。
行政诉讼主体的确定: 1、原告的确定: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害、与具体行政行为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2、被告的确认:直接起诉的行政讼讼案件的被告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合同违约的诉讼管辖法院是: 1、管辖法院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 2、但当事人约定了由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的,按其约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特殊管辖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炯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