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7
在刑事拘留期间可以取保候审。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
刑事拘留期间满足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或其近亲属申请取保候审,由办案机关决定是否取保候审。办案机关为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一般会要求提供保证人活着缴纳保证金。具体取保候审条件如下: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
侦查期间能取保候审。只要犯罪嫌疑人属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或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等,就可以取保候审。
侦查期间可以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2、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取保候审不会造成社会危险; 3、患有严重疾病、不能自理、怀孕或哺
刑事案件的调查取证有两个月的时间。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如果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犯罪嫌疑人被立案侦查可以保释,如果符合保释的条件就可以被保释,可以取保候审的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能,只要是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都可以进行取保候审。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
补充侦查与取保候审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只要行为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都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补充侦查期间,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