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2
检察院移交到法院最长不能超过三个月开庭。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
检察院同意取保一般三天内时间执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
检察院取保候审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检察院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措施。解除取保候审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其家属或者有关单位。
1、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最长期限为12个月,但取保并不意味着刑事程序终结,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2、取保候审条件如下: (1)可能判处管制、
检察院延长取保候审的期限是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等的可以取保候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
这个没有时间限制的,只要案件办理需要,随时传唤。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其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
检察院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安同意取保候审后,会出具取保候审决定书,决定书作出后送达给犯罪嫌疑人和看守所,送达看守所即可释放。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