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或者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或者兄弟姐妹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或者兄弟姐妹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或者兄弟姐妹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代位继承的适用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被代位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而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3、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等。
代位继承诉讼的提起: 1、原告是与代位继承诉讼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代位继承诉讼案件有明确的被告。 3、原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该代位继承诉讼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代位继承的条件: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和兄弟姐妹,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代位继承的适用条件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包括: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等。
按照以下手续进行代位继承: 1、如果在同一地区(市、县):凭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及派出所的户籍证明即可参与继承; 2、如果不在同一地区(市、县):凭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外,还需要出示经过公证户籍证明方可参与继承; 3、如果代位继承人系未成年人,
主要内容包括: 1.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对公、婆和岳父、岳母的遗产继承权,是以他们对公、婆和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为前提。 2.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的继承权具有独立性,不受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子女是否代位继承的限制,也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有: 1.主体的不同,代位继承中的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接晚辈血亲,而在转继承中,享有转继承权的人是被转继承人死亡时生存的所有法定继承人; 2.适用的范围不同,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而转继承可以发生在法定
遗嘱继承中的继承人死亡的遗嘱并不会无效,而是可能发生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具体的规定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有以下区别: 1、性质和效力不同。转让继承是继承开始后,继承人直接继承后,转让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本质上是被继承人的遗产连续两次继承。转让继承人只行使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不是被继承人的继承权;代位继承是指代位人基于代位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