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代位继承人死亡后由其他继承人依法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代位继承人死后,其子女无权继承代位继承人的份额,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配偶是没有代位继承权的。代位继承的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第二顺位的继承人有代位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
如果没有形成法定的抚养关系的,不能代位继承,如果形成了的,可以代位继承。 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养子女享有代位继承权,但法律没有规定关于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继子女是否享有代位继承权,在实践中一般认为只要继子女与其继子女形成了扶养关系,则形
没有。代位继承的条件: 1、被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 2、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3、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未丧失过继承权; 4、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由此可见,配偶是没有权代位继承的。
下列人员是代位继承的主体: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不考虑。转继承和代位继承是两个概念,就一个继承主体而言,适用转继承了的,就不会再有代位继承,反之,适用代位继承了的,也不会有转继承。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是不同的: (1)二者发生的事实根据不同。代位继承是基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与被继承人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配偶无权代位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的,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代为继承人的的直系晚辈血亲代;如果被代位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那么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子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
第二顺位继承人有代位继承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代位继承继子女有权,但必须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扶养关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子女与养父母之间存在扶养关系的,视为双方互有法定继承权,具有拟制的血缘关系,且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后可以转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代位继承的遗产分配方式如下:应当以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为限,申请代位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一般可以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且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