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1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劳动争议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委员在发生仲裁争议的时候才进行仲裁裁决的。
1、当事人自愿选择的原则。当事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情况,如考虑经济成本、举证能力、申诉风险等选择仲裁或是监察,受案部门应当尊重当事人的选择。 我们认为,尊重当事人选择的原则,应是划分仲裁和监察受理交叉案件时的首要原则。 2、便于当事人解决问题的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
仲裁请求事项是申请人想通过仲裁达到的目的和要求。事实请求事项的情况说明,理由是请求事项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
人事争议是指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人事关系的建立、变更、解除等发生的争议,以及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应当仲裁的其他人事争议。具体包括: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对公开招聘、聘用程序、定期或者聘期考核、解聘
(一)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和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职业培训、社会保险、福利、工伤待遇、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规定发
申请劳动仲裁的争议如下: 1、确认劳动关系是否存在的争议; 2、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是否合法合理发生的争议; 3、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等费用是否合理而发生的争议。 当事人可以提出书面申诉,劳动仲裁委员会将审查其申诉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并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因此,只要当事人之间达成仲裁协议的,都可以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但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可知,下列纠纷不能仲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间的规定如下: 1、对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仲裁时效是相对比较短的,劳动争议发生一年之内,这是一般时效。但是也有特殊时效:比如欠薪加班工资,时效不受限。在劳动关系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