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0
执行人一般指法院。被执行人是指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审判决作出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的当事人。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
执行地点一般在刑场和指定的羁押场所内进行,采用枪刑或者注射等形式,一般由武警和公安人员执行,一般是不会公开执行的,虽然是犯人但也拥有个人人格的权利。 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
原审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之前如果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死刑,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1.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2.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
死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刑场不得设在繁华地区、交通要道和旅游景点附近。对于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
缓期两年执行也就是判处死刑之后两年才执行死刑的刑罚,在缓期执行的期间,对罪犯实行劳动改造,观察罪犯,判断罪犯的表现是否可以执行减刑,如果没有故意犯罪可以减刑为无期徒刑。
死刑缓刑二年执行,简称死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8条第一款后半段的规定,死缓是指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由于死刑缓期执行并不是独立的刑种,因此,根据法律的规定,对于被判
执行死刑判决,必须有执行死刑命令才能进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执行死刑的机关是原审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均由高级人民法院交
首先,死刑只有可能在中级以上的法院宣判,基层法院没有宣判死刑的权限。省高院可以核准与判决死刑缓期执行,但是死刑立即执行的核准权在最高法院,其他法院都无死刑立即执行的核准权。其次,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