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8
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称其为非法人组织。 法人资格,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而合伙企业的债务责任由合伙人承担,其并不独立承担责任。
不可以。 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固有的,由法律确认的,以人格利益为客体,为维护民事主体具有法律上的独立人格所必备的基本权利。人格权是自然人的权利,随出生拥有,随死亡消灭,是不可能放弃、转让或继承的。
1、合伙人退伙的,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2、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退伙时,经结算,企业的现实财产少于原始出资的,按现实财产折算的份额返还退伙人;企
都可以做法定代表人,协商确定。法定代表人权利比较大,可以代表公司进行商事活动,但是如果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时候,法定代表人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行政、民事等方面的责任。另外,对于只有两个股东且股份各占一半的,最好将公司章程明确好股东的各项权利
可以。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4、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
企业出资人是投资公司股东不一定是合伙人。一般情况下,公司中的创始股东、真正参与公司运作管理的股东称为合伙人,仅仅投钱、追求回报不参与经营的投资人称为股东。
多个继承人同时主张对股东资格的继承,是应该按多个继承人对股东资格的分别取得来处理,还是按多个继承人对一个股东资格的共有来处理,《公司法》没有明确的规定。我们认为应按多个继承人对股东资格的分别取得来处理,公司应按照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析分持股份额
劳务出资是指股东以精神上或身体上的劳务作为出资取得股东身份。由于劳务具有一定的人身属性,不便独立转让,加之评估上的随意与不确定,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虽然扩大了投资人出资的各类,但是仍然规定投资人除货币外只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贪污转让的非货币
继子女可以继承遗产的,过继关系的形成在法律上是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了一种拟血亲的关系,这种关系与亲生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是相当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
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是可以继承遗产的,除了那些享有合法继承权的人参与继承外,法律还赋予一些符合一定条件但没有继承权的人取得一定遗产的权利。这种权利不是继承权,法律之所以赋予这一类人该权利,是因为他们和被继承人之间存在着特别扶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