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7
债务承担的种类有: 1.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 2.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不脱离债的关系,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
债务承担的特点是: 1、合同内容不变,只有合同主体变更; 2、债务承担是建立在原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有效的基础上的。原债务无效、可撤销、非法债务不存在债务承担问题; 3、承担人承担的债务是可转让的。当事人规定或者约定不转让债务的,当事人不得协议
1、合同内容未发生变化,仅合同主体(债务人)发生变化。 2、债务承担建立在原生性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有效的基础之上。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即使当事人就此定有转让合同,也不发生效力。 3、承担人所承担的债务具有可转让性。司法实务中通常认
免除债务人债务的条件是: 1、免除有趣的表达。只有债权人表示免除债务的意思才有效,不需要债务人的同意; 2、免除意向债务人表示。对第三人为免除的意思表示,没有免除的法律效力,债务关系也没有消灭; 3、债权人放弃债权的意思是不得撤回。免除为单
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条件具体为:债务人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连带责任的承担须有法律明文规定或者当事人明确约定;两个以上债务人所负的债务具有同一目的;债务标的也是同一的等。
股权转让后债务承担的法条是“债权人请求公司清偿债务,公司不能清偿的,债权人可以同时对出资不足的股东和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提起诉讼,请求其在出资不足数额及利息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债务承担的种类有以下几种: 一、免责的债务承担。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 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表现在,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不再对所移转的债务承担责任(免责);第三人则成为新的债务人,对所承
承担债务的具体效力是: 1、对债权人而言,由受让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 2、对受让人而言,受让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 3、对债务人而言,脱离元原债权债务关系。
债务承担有两类: 1.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 2.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不脱离债的关系,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
债务承担有下列分类: 1、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 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表现在,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不再对所移转的债务承担责任,第三人则成为新的债务人,对所承受的债务负责。与主债务有关的
1、合同内容未发生变化,仅合同主体(债务人)发生变化。 2、债务承担建立在原生性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有效的基础之上。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即使当事人就此定有转让合同,也不发生效力。 3、承担人所承担的债务具有可转让性。司法实务中通常认
1、免责的债务承担,原债务脱离债的关系,免责的债务承担(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 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债务人;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由第三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 嗣后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