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行政机关应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公开政府信息。但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或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等有损第三方合法利益的政府信息不应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原则一般包括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对公共信息,原则上都应主动公开,但是对于有关国家秘密的信息,以及可能危害公共利益的信息,可以不公开。对个体信息,原则上不予公开,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后,依申请公开的,以及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有必要进行
向政府征地申请信息公开需要公民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政府部门提交写申请书,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被申请的部门进行答复。
政府信息公开的义务主体是: 1、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是行政机关的责任; 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例如地震局、气象局、银监会、证监会等; 3、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如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等行
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是: 1.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2.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内容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等途径
(一)政府公开信息的主要方式是报纸,网站,电视广播等便于公众知晓的途径,依申请公开的事项依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章,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
现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该条例为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而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7年4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自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
政府信息公开如何写: 1、带红星的为必填项目。 2、联系电话等务必填写准确。 3、申请目的、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应明确得反应申请所需要申请的信息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