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2
用人单位应足额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实质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如果低于女职工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应当由用人单位补足。如果用人单位确实存在不缴纳生育保险,不发或者少发女职工孕、产及哺乳期间工资的情形,女职工以此为由提出解
是。生育津贴归个人所有。不过生育津贴是由用人单位统一申领,不直接发给个人。女职工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参加了生育保险的。
女职工生育保险劳动纠纷应先行协商;协商无法解决,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举报后仍存在争议,可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进行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女职工生育保险劳动纠纷的处理: 1、女职工可以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 1、用人单位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2、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或者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
男方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如下: 1.男方应该符合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另外也要符合法定的生育条件。 2.男方的用人单位为男方缴纳生育保险费用。 3.女方并没有被列入生育保险的范围。
生育保险报销的流程包括: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协助办理; 2、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产假满30天内,由上述人员协助办理待遇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营养补贴,填写相关表格
生育保险金的作用:有利于社会安定及家庭稳定;有利于实现女职工生育的社会价值;女职工基本生活提供保障;提高人口素质;促进社会公平和男女平等;有利于妇女就业和竞争上岗;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如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之间发生保险合同争议,可采取协商、仲裁、诉讼等方式予以解决。 具体的是: 1、协商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相关法规、合同条款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求大同存小异,自行解决纠纷的方式。 2、仲裁
生育险特点一:生育保险享受的对象主要是女职工;生育险特点二:生育保险提供的医疗服务一般不需要特殊治疗;生育险特点三生育保险的待遇水平一般较医疗保险要高;生育险特点四:生育保险实行产前与产后都享受的原则。
生育保险待遇,是指女职工在生育期间依法享有的各种帮助和物质补偿。对此含义应按下述要点理解: (1)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主体只能是女职工本人。 (2)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时间是女职工生育期间,生育期间包括怀孕、分娩、哺乳婴儿在内。 (3)女职工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