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3
侵权商标的抗辩事由如下: 1、原告的诉讼主体不适格抗辩。 2、不相同以及不相近似抗辩。 3、在先权利抗辩。 4、通用名抗辩。 5、合理使用抗辩。 6、销售商品合法来源抗辩。 7、诉讼时效抗辩。 8、撤销注册商标抗辩。
1、通用名称对注册商标或非注册商标的抗辩如果商标是约定俗成的商品通用名称,且使用地域范围广泛,可以通过商标争议,要求商评委撤销原告的商标。而作为商标组成部分的通用名称,任何人构成正当使用。 2、药品名称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抗辩药品名称同时又是
专利侵权抗辩事由有以下几种: 1、被诉侵权人以专利权超过保护期、被专利权人放弃、被生效法律文书宣告无效进行抗辩的; 2、被诉侵权人以专利权不符合专利授权条件、应当被宣告无效进行抗辩的,其无效宣告请求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 3、被诉侵权人
一、专利侵权的抗辩事由有哪些 1、专利侵权的抗辩事由有: (1)专利无效抗辩,在答辩期内向国家专利复审委请求宣告专利无效,同时请求法院中止案件审理; (2)非生产经营目的抗辩; (3)禁止反悔原则抗辩; (4)捐献规则抗辩; (5)现有技术
专利侵权抗辩事由有以下几种: 1、被诉侵权人以专利权超过保护期、被专利权人放弃、被生效法律文书宣告无效进行抗辩的。 2、被诉侵权人以专利权不符合专利授权条件、应当被宣告无效进行抗辩的,其无效宣告请求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 3、被诉侵权人
1、无过失抗辩一般来讲,被诉侵权行为人既无侵害的故意,也无过失而造成对他人权利的侵害。如采用的作品已经进入公知领域部享有著作权,如侵权人本身不具有过错。根据知识产权协议 (TRIPS)第45条第2款的规定,在侵权人不知或者不应知自己的行为属
对于专利侵权进行抗辩,事由包括:提出专利是无效的抗辩;侵权行为已过诉讼时效或者追诉时效的抗辩;以及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专利侵权产品,并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抗辩。
媒体侵害名誉权的抗辩事由包括: 一、内容真实。在一般情况下,只要行为人能证明自己的主要言词是真实的、符合客观实际情况的,就可以被免除侵害名誉权的责任,但是如果发生侵害名誉权与侵害隐私权的竞合,则不能以此作为抗辩事由。 二、正当行使权利。正当
不安抗辩权的抗辩理由有:后履行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后履行方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后履行方丧失商业信誉;后履行方存在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1、专利无效宣告 2、等同得权的抗辩事由 (1)运用禁止后悔原则进行抗辩; (2)自由公知技术抗辩; 3、法定不视为专利侵权的情形 (1)在先使用权的享有; (2)专利权用尽; (3)临时过境保护; (4)非生产经营性使用; 4、不经许可但
侵犯著作权,需承担的民事责任包括:侵权人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具体承担何种民事责任由侵权人与权利人协商确定或者由人民法院判决确定。
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停止侵权。停止侵权是指行为人正在实施侵权行为,权利人有权要求法院立即停止其违法行为; 2、消除影响,公开道歉。这种民事责任形式主要适用于损害作人身权。公开道歉可以口头、书面或在报纸上发表道歉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