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构成是: 1、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应当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 2、犯罪客体是他人的财产、生命安全和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3、犯罪主观方面是过失; 4、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构成是: (一)主体要件: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为单位犯罪;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只能是过失;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为单位犯罪。主体只能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中,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客体,是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财产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一百三十七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大安全事故罪包括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以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为例,犯此罪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因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了其他严重的后果。构成该罪的,对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则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
根据我国刑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犯了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这个罪名的行为人,如果已经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是情节特别恶劣的,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大型群众
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犯罪主体不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为自然人;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主体为法人。犯罪行为方式不同:重大责任事故罪是由于相关责任自然人的违规违章操作而造成的重大伤亡事故。其犯罪行为具有相对的主动性。重大劳动安全事故主要是指相关的工矿企业、施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