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7
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首先需要明确能够受理公证的部门。根据我国公证法第25条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申请办理公证的话,可以选择向一方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婚前财产的公证申请。双方签署好婚前协议的话,还可以前往协议签订地所在的公证机构
想要办理婚前财产的公证,就需要准备相应的资料,前往其中一方的住所地或者协议签订地的公证部门,办理公证手续。具体来说,包括以下的资料:1、男女双方个人的身份证明。例如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如果双方已经登记结婚的话,还要带上结婚证;2、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再婚后属于个人财产,并不能纳入共同财产的部分。无论是第一次结婚还是第二次结婚,只要双方登记结婚,就意味着双方共同财产的结合。但是,对于一方在第二次登记结婚之前获得的财产,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和享有。区别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关键,就在于
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一般不会涉及一方婚前财产的分割问题。因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其中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对方无权请求分割。就算是双方生育的子女,也无权请求父母分割他们的个人财产。因此,在离婚的时候,对于婚前
由于家暴导致离婚的财产分割,首先还是由男女双方进行协商。不能够协商的,就应该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法院判决离婚的,那么还会对双方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进行判决。一般情况下,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一方是婚姻关系之中的过错方,法院在处理财产的时候会适当的
因为双方在离婚的过程中,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因此双方离婚之后,一般都不需要对财产再行分配。但是需要注意,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如果在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内,对方存在损害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就算双方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发
婚前财产婚后加名字,离婚的时候,首先由双方协议分割;无法达成一致协议的话,就只能请求人民法院作出相应的判决。具体来说,这主要依据了我国民法典第1087条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都有权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加上对方名
离婚财产分割首先应当遵循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如果协商不成的则可以按照以下规则进行分割: 第一,应当平等分割财产,也就是说平分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平等的权利,同时也应该平等的承担共同债务; 第二,分割财产是应当适当照顾子女和女性的利益,在大多数情
首先,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属于婚姻法规定的共同财产范畴的部分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双方对其有平等的处理权。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
婚前财产加名字,是一种赠与行为。加名之后,房屋就从一方的个人财产变为了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并不意味着一定要对半分割。在具体分割时,原则上是有约定的,尊重夫妻双方的意思表示,按照约定分配。没有约定的,那么要考虑客观情况,
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婚前财产不参与分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应当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进行协议。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作出判决。但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一般情况下,婚前财产分割有以下三种情况: 1、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要遵循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分割; 2、复员、转业军人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要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从部队带回的医药和回乡生
夫妻离婚之前,一般情况下都不可以分配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存在例外的情况。具体来说,如果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话,当事人就可以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第一种情况是指,其中一方存在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而第二种情况是指,一方的法定扶养人需要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