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狱内服刑人员进行监外执行:人民检察院认为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将书面意见送交批准暂予执行的机关,批准暂予执行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监狱执行罪犯的监督改造。
狱内服刑人员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监外执行: 1、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 2、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3、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4、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对社会不再产生危险性的; 5、不得是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
服刑期间,满足以下条件的,能监外执行: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狱内服刑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监外执行: 1、狱内服刑人员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服刑人员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1.家属可以通过邮局给服刑人员寄钱的,写清楚监狱和服刑监管区的地址及服刑人员的姓名,汇款单直接到监狱生活管理部门(生活科或者处),由工作人员直接给他上内部账号,可以在监狱内超市消费。2.可以在会见时直接在窗口上账。
在不同的情况下,法律中规定的减刑幅度不一样。具体减刑可以分为可以减刑与应当减刑,并且监狱减刑标准不同。虽然原则上每次减刑不能超过1年,但如果罪犯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或有重大立功表现,一次减刑一般不超过二年有期徒刑。
服刑人员可以监外执行的情况是犯罪主体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符合条件的狱内服刑人员可以申请监外执行。法律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或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可以适用监外执行。
罪犯在服刑期间死亡的,监狱应当立即通知罪犯家属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罪犯因病死亡的,由监狱作出医疗鉴定。实践中应当区分情况处理: 1、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是因工死亡的,罪犯依照司法部《罪犯工伤补偿办法(试行)》予以补偿;犯罪嫌疑人
由于服刑人员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导致其无法亲自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所以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服刑人员的配偶对服刑人员提起离婚诉讼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监狱服刑人员只要符合减刑条件就可以申请减刑,不论服刑多久都可以申请。 根据法律规定,减刑的条件为,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以及有重大立功表现。 需要注意减刑不会超过下列限度: (一)判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对于正在服刑的罪犯,经精神病专科医院(按地区指定的司法鉴定医院)司法鉴定确诊的经常发作的各种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躁狂忧郁症、周期性精神病等,且符合其他规定条件者,可准予保外就医。具体的需要进行鉴定是否属于保外就医的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