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倒卖武器装备罪量刑标准细分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出卖、转让重要武器装备的,战时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的,致使武器装备流散社会造成严重后果的,严重影响部队完成重要任务的,出卖、转让给境外的机构、组织
若行为人的行为构成遗弃武器装备罪,一般应当判处其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遗弃武器装备罪而遗弃重要或者大量武器装备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要武器装备,是指部队的主要武器装备和其他在作战中急需或者
倒卖武器装备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行为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出卖大量武器装备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本罪适用于具有军籍的学员以及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和其他人
构成盗窃武器装备罪的,相应的量刑标准为: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遗弃武器装备罪构成要件: 1、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本罪适用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警官、文职千部、士兵等人员; 2、在主观方面是故意; 3、侵犯的客体是武器装备的管理、使用制度
行为人构成倒卖武器装备罪的量刑标准为:非法出卖、转让军队武器装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出卖、转让大量武器装备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行为人构成遗弃武器装备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遗弃重要或者大量武器装备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
我国《刑法》对遗失武器装备罪量刑标准做了明确的规定,具体如下: 遗失武器装备罪,是指军职人员遗失武器装备,不及时报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必须具备不及时报告或者有其他严重的情节才能构成遗失武器装备
抢夺武器装备罪的量刑指南为:行为人犯抢夺武器装备罪既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罪侵犯的客体是部队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的所有权。
遗弃武器装备罪的量刑标准如下:若当事人仅遗弃了少量的或者是不重要的武器装备,没有造成严重的影响的,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若是当事人遗弃了部队中重要的武器、大量的武器,或者是有其他更加严重的情节的,导致出现严重后果的,当事人将会被处
我国的刑法对遗弃武器装备罪的立案标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公安机关应该立案追诉:1、遗弃枪支、手榴弹、爆炸装置的;2、遗弃十发子弹、三十枚雷管、三十米导火索或导爆索、一千克以上炸药,或不满规定数量,但后果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