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6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行政法规规定
可以撤销效力待定的合同。但是相对人撤销这类合同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撤销的意思表示必须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作出的,对于法定代理人已经追认的合同相对人不得撤销; 2、只有善意的相对人才可以作出撤销合同的行为; 3、相对人作出撤销的意思表示时,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合同成立就等于合同生效:合同要先成立,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合同生效,主要是对合同的法律效力进行价值判断,而合同的成立,就要看双方当事人是否达成合意。因此,合同成立需要满足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为: 1、因违约方在合同期限截止后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约定违约赔偿责任,当双方协商不成时,守约方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按照合同的约定追究违约方
租赁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租赁物的名称。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标的物的全称而且要详细具体,以免发生争议。租赁物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法律禁止流通物或易消耗物不能作为租赁物。租赁物的数量、质量。租赁物的数量是指租赁物的大小多少。在确定数量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赠与合同应当包含以下内容:1、赠与人和受赠人的基本身份信息,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2、赠与人所要赠与的财产的基本情况,如果涉及房产的,要写明该房产所在地区、占地面积等信息,还要注明该房产是否
法律并没有规定赠与合同一定要公证。但如果经过双方协商一致,想要进行公证,也是可以的。 赠与合同是一种免费赠与财产的行为,只有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赠与合同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表示出接受的意思,这种情况下合同是不成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赠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1、所赠财物必须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赠与人若赠与属于国家、集体、他人所有的,或者非法所得的财物,则赠与合同无效;2、赠与合同的内容系赠与人自己意志的真实表示。如果赠与
可撤销合同适用除斥期间,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不同,它是法律规定的不变期间,一般不发生中断、中止或延长的问题,其所消灭的是实体权利。《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
赠与合同产生的纠纷,是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的。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从本质上而言,因此产生的纠纷是自然人之间、法人之间,或自然人与法人之间因财产关系产生的纠纷。根据民
刑事案件撤案需要的条件:审查后发现不存在犯罪事实的;发现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没有充分证据的;其他法律法规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原告不起诉或者不再追究的;缺乏罪犯的自诉案件,自诉人没有补充证据,应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述,或者由法院裁定驳回等。
施工合同的变更条件有哪些 根据我国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施工合同的变更条件如下:1、订立合同时一方对合同存在重大误解的;2、订立的合同对一方明显不公平的;3、订立合同时受到欺诈、威胁,订立的合同违背了当事人本意的;4、订立合同时的客观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合同成立的条件,一般认为应具备以下条件: 1、订约主体应为双方当事人或者多方当事人; 2、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要约与承诺这两个阶段或过程。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